【TechWeb消息】2010年6月11日,视频网站乐视网申请创业板上市,昨日已经成功过会。乐视网IPO招股书大概信息如下: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和总经理贾跃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贾跃亭持有公司62.41%的股权。本次发行后,贾跃亭持有公司45.44%的股权,仍然处于控股地位。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贾跃亭、贾跃芳(8.40%)、刘弘(4.65%)、李军(3.36%)、贾跃民(3.33%)、杨永强(0.84%)、邓伟(0.51%)和杨丽杰(0.51%)。
实际控制人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贾跃亭先生拥有17 家公司股权。上述公司形成了网络视频服务、电信设备集成和制造以及影视投资等3 大板块:网络视频服务板块涵盖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网络视频基础服务和平台增值服务业务;电信设备集成及制造板块包含新加坡上市公司等6 家公司,主要为国内电信运营商提供移动通信设备和搭建移动网络平台系统及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影视投资板块包含9 家公司,主要从事影视剧投资、制作和发行业务。
股东关系:贾跃芳与贾跃民、贾跃亭系姐弟关系,分别持有公司8.40%、3.33%和62.41%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74.14%的股权。郑伟鹤和黄荔系夫妻关系,郑伟鹤同时担任深圳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伟鹤、黄荔和深圳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1.61%、1.30%和0.12%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3.03%的股权。
董事会成员:本届董事会由贾跃亭、刘弘、刘纲、张长胜和沈艳芳等5 人组成,其中张长胜和沈艳芳为独立董事,全部董事均由2009 年2 月2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总股本与发行股本: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500 万股,本次拟发行2,500 万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000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
核心盈利业务:通过网络高清视频服务业务和视频平台广告发布业务实现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合计分别为99.85%、95.37%和75.81%。上述两种业务的稳定性决定了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同时,公司通过业务创新开发出了网络视频版权分销业务和视频平台用户分流业务,有效地丰富了公司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
支付方式依赖运营商: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电信运营商(含子公司)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各期网络高清视频服务业务收入比重合计分别为14.48%、54.27%和72.21%。
拥有版权影视剧数:截至2010年4月,公司拥有电影版权2,324 部,电视剧版权43,097 集,未来在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4年至第5年到期的比重分别为68.37%和61.56%。如上述影视剧版权在未来第4年至第5年集中到期时无法及时补充版权资源,则会给公司持续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募集资金数目与用途:公司拟募集资金2,741万元用于对3G 手机流媒体电视应用平台进行改造升级,按照预测,该项目实施后5 年实现年均销售收入1,446.9万元、净利润570.75 万元。
用户与网站访问数据:报告期内,公司向付费用户提供的网络高清视频服务累计达900 万人次以上,2009年度公司在互联网视频个人付费领域占有11%以上的市场份额1。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拥有日独立访问用户约580 万人,日均PV约达4,600 万浏览量;公司推出的P2P客户端累积下载安装量约3,500 万次,年下载量保持了70%速度增长。公司已经具有庞大的用户资源,并且用户数量保持稳定增长。
资产数据:2009年资产总计23,650.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69.68万元,负债总计为4,950.36万元。
营业收入:2009年为14,573.14万元,2008年为7,360.71万元,2007年为3,691.63万元。
营业利润:2009年为4,742.38万元,2008年为3,168.72万元,2007年为1,492.05万元。
净利润:2009年为4,447.82,2008年为3,025.47万元,2007年为1,468.35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互联网视频基础及应用平台改造升级项目、3G 手机流媒体电视应用平台改造升级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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