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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海口市公安机关要求各网站到市公安局备案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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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3-5 0:00:00 浏览次数:5941次

为迎接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坚决做好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海口市公安机关要求各企业网站负责人到海口市公安局进行本企业网站备案的工作通知转发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33号令)、《公安部关于对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凡是企业所在地在海口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在2012925日前到海口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登记备案。具体网警备案流程如下:

1、如实填写《网站信息采集表》

2、如实填写《交互式栏目类网站表》

3、如实填写《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下载打印出来填写好,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4、以上表格请登录http://www.0898it.com公司公告”栏目下载

5、备案受理单位:海口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43号)

6、详情请登录:海口市报警网站 http://www.haikou.cyberpolice.cn下载中心

网警备案FAQ

1、哪些用户需要进行此次备案?

答:A、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属于海口地区的个人用户;

B、注册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办公所在地)属于海口地区的非个人用户。

2、不做备案会有什么后果?

答:拒不按照要求及时办理备案的单位或个人,101之前,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给予行政警告或者断网停机六个月的处罚。

3、我的网站什么时候进行网警备案。

答:请您在接到网警备案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

4、表上很多专业术语及栏目不会填写怎么办?

   答:如需要我司协助,前两个表填写好公司的基本信息后可发电子表至我司QQ客服邮箱,我们可以邮件形式代为转发给公安机关。第三个表需要单位网站负责人填写后打印盖章后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人网站请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亲自到海口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43号)办理。如您在备案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您可联系贵司专属的网站客服专员,我司将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代办服务

    因为本次备案要求属于公安机关近期迎接18大召开所提出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单位网站负责人须充分重视,在925日前按照公安机关要求亲自到公安局办妥备案事宜。若贵司情况特殊,确实不便亲自到公安局办理备案的相关事宜,可委托我单位代为办理(类似工商税务代办服务),说明如下:1、贵司提供相关的填好表格及资料送到我司,我司代为到公安局备案,服务费200/个网站。2、我司派人上门取相关的表格和资料,服务费300/个网站。

    中企在线作为海南省通信管理局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合法互联网公司和海南省互联网行业内唯一一家入选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首批“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优秀公司,过去7年多来,我们一直合法经营,服务稳定,技术雄厚,期待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能为贵司提供更周到的互联网服务。
附件:

网站信息采集表.xls

交互式栏目类网站表.xls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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